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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綜合部、財金部,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群工作局、財政局,九華山風景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進一步強化落實穩就業工作的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池州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1日
進一步強化落實穩就業工作的若干舉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穩就業、保居民就業工作決策部署,現就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提出如下舉措。
一、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制度“社會穩定器”作用,強化對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時期民生底線,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用心用情用力抓好落實。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2019年以來受中美貿易摩擦影響,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在2020年底前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二、鼓勵扶持個體自主創業。鼓勵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對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捕漁民、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對優質創業項目、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創業對象申請1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針對大學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創業群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研修班等,提升創業能力。
三、支持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對疫情以來新增就業崗位吸納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者、退捕漁民、退役2年以內的自主就業退役軍人的中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并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四、優化人力資源服務。依托市就業大市場和安徽公共招聘網、池州人社網、池州就業網,免費發布供求信息,強化線下就業服務,按需組織專場招聘,送崗位進基層進社區,提供職業指導等服務。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各類求職人員提供規范有序的求職招聘、技能培訓、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幫扶、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對運行規范、成效明顯的,可以根據收集發布的就業崗位數量、幫助重點群體就業人數等,就業補助資金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支持。市就業大市場根據需要可向社會開放,提供給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使用,并根據組織參加招聘單位數量、招聘崗位數和企業實際招聘人數,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適當的資金補貼。
五、發放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繼續對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發放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1.制造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文化旅游、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倉儲物流、科研環保、電子商務、居民服務等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和為居民生活需要提供服務的企業;
2.今年以來裁員率不超過5.5%的企業(對參保職工30人以下的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的20%);
3.截止2020年9月實際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9月底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在10人(含)以上的企業;
4.與工會組織(含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承諾今年不實行大規模裁員的企業;
5.今年以來未享受過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企業。
補貼標準按企業職工2020年9月底參加社會保險人數100人以上、51-100人、21-50人、10-20人四個檔次分別給予企業30萬元、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上述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省已有明確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實施期間,國家、省有新的就業政策規定,按新規定執行。